道德原则为什么是一个综合命题?——康德论对法则的表象、自由的积极概念与第三者

主题
道德原则为什么是一个综合命题?——康德论对法则的表象、自由的积极概念与第三者
主讲人
钱康毕业于德国哈勒-维腾贝格大学
获哲学博士学位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青年副研究员
时间
2026年5月14日14:30
地点
内蒙古大学玉泉校区卓越楼0201
主办单位
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
主讲人简介
钱康,1993年生,浙江泰顺人,2022年毕业于德国哈勒-维腾贝格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任职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青年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康德哲学、西方伦理学史、当代元伦理学、德国启蒙运动。已出版学术专著《Transzendentale Deduktion und Rechtfertigung der Moralität: Eine Studie zu Kants '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并在Kantstudien-Ergänzungshefte、《伦理学研究》、《道德与文明》等中外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内容介绍
在康德的实践哲学中,定言命令被界定为一条“先天综合的实践命题”。本讲座将从“意志(实践理性)”、“法则的表象”、“自由的二律背反”等概念的辨析入手,重构并阐释这一先天综合命题的可能性。区别于沃尔夫将道德视为认知自然法则的分析性活动(即只要知道了自然的完善性法则就一定会依据这一法则去行动),康德语境下的“综合”意味着实践活动是来自于纯粹自发性的意志。康德将意志(实践理性)定义为不是直接按照法则,而是按照法则的表象去行动。这一定义的关键点在于“表象”的本质是“我”的表象,正是这一基于主体的表象活动构成了康德对道德法则演绎的最核心的要素。为证成这一先天综合命题,康德必须寻找联结意志与道德法则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之所以不能直接就是自由,是因为即使康德能够论证道德和自由的等同关系,但鉴于第三二律背反的限制,康德无法直接证明人是自由的。联系这一综合命题的关键在于,自由的积极概念指向了一个基于纯粹自发性的“理知世界”。而人之所以必须是理知世界的成员,并非出于柏拉图式的理性独断或某种价值预设,而是基于主体在实践中的表象活动所必须依赖的绝对自发性。“我思必然能够伴随我的一切表象”这一先验观念论的核心要义,在实践的先验演绎中依然有效。道德原则作为综合命题的客观实在性也由此获得了某种回溯性的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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