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塞尔价值概念的三个层次

主题
论胡塞尔价值概念的三个层次
主讲人
钟汉川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教授
博士生导师
评议人
曾云
河南大学教授
左帅
中山大学博士后
时间
2026年3月20日 19:00-21:00
地点
玉泉校区艺术楼H3001会议室
主办单位
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
主讲人简介
钟汉川,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外国哲学、现象学和伦理学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发表论文《反思、情感与规范性——从胡塞尔到萨特的价值现象学思路》,出版专著 《现象学对伦理学的奠基:以质料先天主义为起点的舍勒伦理学研究》、译著《对话与责任——向后传统道德转化的问题》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基金项目3项。
内容提要
本讲座尝试着在价值论的三条不同思路下探讨胡塞尔的价值构想,并以此揭示它对于当代元伦理学研究的可能意义。这一构想实际上是一种将价值奠基于事实之上并如此证成价值客观性的哲学努力。它体现在价值概念蕴含的如下三个层次上:评价背景的被动发生,评价意向的情感构成以及价值客体的概念构成。具体而言,这里的价值客观性是通过情感评价行为而得到理解的:它在评价行为的发生上是“行为导向的”,在评价意向的构成上是“世界导向的”,而最终在概念构成上则是以逻辑谓词为基础。胡塞尔的价值理路拒斥了表象论和语境化的价值理解,也不同于仅仅依托评价意识所形成的价值观念,而是从根本上建基于对象意识和评价意识的综合。这种综合所构成的价值客体虽然本身就充满了争议,但在当代伦理学研究之中有其不可忽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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