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哲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依据《内蒙古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内大校发〔2025〕57号)《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内大教务字〔2025〕107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和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0101011 |
哲学 |
4 |
0302051 |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
4 |
二、接收条件
1.在校2024级、2025级普通本科生(2024级学生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
2.专业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50%,所修过的课程中没有不及格课程。
3.品行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申请截止日时没有尚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4.只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
5.转入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分数不低于90分。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办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后计算考生考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笔试科目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拟转入专业的学科素养。哲学专业和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专业笔试科目为《哲学概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时×70%。
3.面试程序
面试由5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组建考核小组。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认知、学习规划、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综合考查是否适合转入报名专业学习。面试程序为:学生做自我介绍,陈述转专业缘由;评委进行提问,学生回答问题;评委独立打分。每名学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时×30%。
4.成绩要求
总分满分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转专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转专业。
5.拟录取名单在哲学学院公示3天,并报教务处。
四、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
2026年1月8日
(C) 2001-2013 ? 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 | phil.imu.edu.cn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邮政编码/Postcode:010070
传真/Fax:86 471 4996391 | 电子邮件/email:xzgllwdb@163.com
蒙ICP160023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