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座——曹宇老师讲党课

2020-10-16 文字:[] 点击:[]

2020年10月13日16:30,哲学学院党总支在南校区卓越楼0509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座。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宇为全体师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深刻解读了《民法典》,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本次学习宣传讲座由哲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丽主持,哲学学院全体师生党员、积极分子参加了本次党课。

曹宇老师着重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接下来曹宇老师从营商环境、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三个方面为大家进行讲解,针对政府守法、企业合规、绿色原则、矿业权是准用益物权、增加居住权、扩大担保范围、报批义务条款独立性、人格权保护、个人信息和性骚扰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与划分。

党课的最后哲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兼院长景剑峰总结,鼓励广大师生在课后多阅读、多学习、多思考民法典的深刻内涵。这次党课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了民法典的人民性、体系性、继承性、时代性和开放性,也为我们今后的学习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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